警方國安處於今年3月20日,在尖沙咀拘捕一名59歲格鬥教練及其62歲女助理。經進一步調查後,警方於前日及昨日分別在葵涌、屯門及天水圍再拘捕3名年齡介乎39歲至50歲的男子,涉嫌違反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他們疑與該宗煽動仇恨格鬥訓練班案件有關。
警方以法庭手令,搜查以上3人住所,檢走一批涉嫌與案有關的證物,包括: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器材、多把已開鋒的短軍刀、開山刀、劍、投斧與鐵尺等大量攻擊性武器。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。
此外,警方國安處昨於黃大仙及元朗拘捕兩名28歲及30歲男子,涉嫌違反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9及10條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.調查顯示2人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,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,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貼文。警方持法庭手令,搜查他們的住所,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。
國安處昨傍晚暫控兩名被捕人各一項「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。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